致广大客户:
我司于近日不断接到客户来电、来访咨询,称我司可以为银行申请高额度信用卡提供担保、发行或为理财产品提供担保、为互联网金融(如P2P等投资理财)提供担保等,其中不乏对客户提出先予支付一定金额的“担保费”的要求。有鉴于此,我司郑重提示广大客户:
上海汇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从未开展过为银行申请高额度信用卡提供担保、发行或为理财产品提供担保之类的业务,更不会以公司名义要求客户先行支付“担保费”以获得该类形式的担保服务。
对于互联网金融(如P2P等投资理财)等新型融资方式,上海汇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始终秉持谨慎态度。截止到目前为止,仅与上海融道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一家P2P公司(该公司亦同样为上海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注资参股企业)开展正式合作,正在洽谈中的P2P公司包括:上海诺诺镑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永利宝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牛娃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高风金融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除此之外,我公司未与其他P2P公司开展类似业务的合作或洽谈。
另提请广大客户注意,即便是开展合作的P2P网站,我司也仅针对其上明确注明“上海汇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具体项目进行承保,且仅在我司列明包含具体借款项目等各项明确具体要素、并加盖我司公章的《保函》原件上传之后,担保责任方才正式生效。除此之外的对于诸如未特别注明汇金承保的项目或只是泛称“合作单位:上海汇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误导公众的含糊表达的,概与我公司无关,我公司保留对相关责任方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公告。
上海汇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