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金新闻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汇金新闻 首页 > 汇金新闻
《国八条》和“小微企业融资难”
添加时间:2015/6/2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国八条”),发布已经快两年了,下边节录“国八条”中有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内容(八条中有五条直接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问题):

 

一、确保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和增量“两个不低于”的目标
  继续坚持“两个不低于”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目标,在风险总体可控的前提下,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水平、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在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合理保持全年货币信贷总量的前提下,优化信贷结构,腾挪信贷资源,在盘活存量中扩大小微企业融资增量,在新增信贷中增加小微企业贷款份额。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和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的引导作用,对中小金融机构继续实施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进一步细化“两个不低于”的考核措施,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小微企业贷款比例、贷款覆盖率、服务覆盖率和申贷获得率等指标,定期考核,按月通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商业可持续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单列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合理分解任务,优化绩效考核机制,并由主要负责人推动层层落实。(人民银行、银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丰富和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式
  增强服务功能、转变服务方式、创新服务产品,是丰富和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式的重点内容。进一步引导金融机构增强支小助微的服务理念,动员更多营业网点参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扩大业务范围,加大创新力度,增强服务功能;牢固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小微企业的特点,不断开发特色产品,为小微企业提供量身定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鼓励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全面提供开户、结算、理财、咨询等基础性、综合性金融服务;大力发展产业链融资、商业圈融资和企业群融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动产质押、股权质押、订单质押、仓单质押、保单质押等抵质押贷款业务;推动开办商业保理、金融租赁和定向信托等融资服务。鼓励保险机构创新资金运用安排,通过投资企业股权、基金、债权、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新工具,不断创新网络金融服务模式。(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

 

三、积极发展小型金融机构
  积极发展小型金融机构,打通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通道,建立广覆盖、差异化、高效率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机构体系,是增加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有效供给、促进竞争的有效途径。进一步丰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机构种类,支持在小微企业集中的地区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小型金融机构,推动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引导地方金融机构坚持立足当地、服务小微的市场定位,向县域和乡镇等小微企业集中的地区延伸网点和业务,进一步做深、做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鼓励大中型银行加快小微企业专营机构建设和向下延伸服务网点,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批量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银监会牵头)
  四、大力拓展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是解决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比例过低、渠道过窄的必由之路。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市场的制度安排,完善发行、定价、并购重组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适当放宽创业板市场对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财务准入标准,尽快启动上市小微企业再融资。建立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称“新三板”),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增加适合小微企业的融资品种。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逐步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发行规模,在创业板、“新三板”、公司债、私募债等市场建立服务小微企业的小额、快速、灵活的融资机制。在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基础上,将区域性股权市场纳入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促进小微企业改制、挂牌、定向转让股份和融资,支持证券公司通过区域性股权市场为小微企业提供挂牌公司推荐、股权代理买卖等服务。进一步建立健全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制度,适时出台定向发行、并购重组等具体规定,支持小微企业股本融资、股份转让、资产重组等活动。探索发展并购投资基金,积极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于小微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等发行企业债券,专项用于投资小微企业,促进创新型、创业型小微企业融资发展。(证监会、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进一步清理规范各类不合理收费,是切实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必然要求。继续对小微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担保公司等中介机构的收费定价行为,通过财政补贴和风险补偿等方式合理降低费率。继续治理金融机构不合理收费和高收费行为,开展对金融机构落实收费政策情况的专项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金融机构要严肃处理。(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小微企业融资难

 

(一)银行信贷资源分配不平衡,是导致小微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
     银行处于对信贷资金的安全考虑,将信贷重点放在资产规模大、盈利能力强、偿债有保证的大型国有大中型企业及其他大型民营企业。

(二)银行对小微企业不够重视,信贷条件设置过高,同时金融机构创新不足、产品单一,缺乏适合小微企业的信贷产品。银行信贷资金取得难度加大导致部分小微企业只能将非正式金融作为补充企业流动资金的主要方式和渠道。如“地下钱庄”用高利率获取借款、依靠拖欠贷款来周转资金、相互担保等途径筹集应急资金。因此银行信贷资源分配不公平,是导致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恶性循环的主要原因。
  (三)融资担保服务平台不健全,使小微企业融资缺失信用支撑
     我国信用担保体系还不完善,担保基金的数量和种类难以适应和满足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担保机构的信用增级功能和担保放大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导致金融机构——小微企业——担保机构在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没有较好的融合在一起。
  (四)小微企业自身特点,是导致融资难的固有因素
     一是小微企业管理基础相对薄弱,产权过度集中,内部决策缺乏灵活性,机制僵化。董事会构成不规范、不合理,直接影响到重大问题的决策,有些独立董事形同虚设,监事会的地位不高,很难以发挥监督作用。法人内部治理机构缺乏,管理经验缺乏,管理水平低下,财会制度落后,缺乏审计部门认可的财务报表,加大了银行的审查力度和难度。二是小微企业经营风险大,实物资产少,技术水平不高,抗风性能力较弱,影响到小微企业自身的资金积累和信贷融资。三是小微企业信用观念差、道德风险突出导致金融机构和潜在投资人无法准确判断小微企业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四是小微企业自身缺乏必要的担保物,直接影响到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信贷的审核和发放。
   (五)政府支持力度不够,使小微企业的发展散失了机遇
     长期以来,政府重视大企业的发展,重视大项目的建设,忽略了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和支持,尤其是在政策引导、资金支持、税收优惠方面的力度不够,没有为小微企业搭建更好更多的平台。

Copyright @ 上海汇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上海思玛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1168号中信泰富广场2703-2705室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心沙路1415号9室 邮编:200041 
电话:021-62891201  邮箱:hj@shhjdb.com   网址:http://www.shhjdb.com
最新关建词:上海优质浙商企业担保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担保  专业市场/园区企业担保  标准化板块担保